
发布时间:
2022-09-09 17:02
信息来源:
通辽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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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规章,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辽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和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调研的内容
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并结合检查开展调研,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检查业务情况的起始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被检查单位名单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查以下单位:通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辽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阿拉腾文都苏编辑部。
三、检查调研时间
本次检查调研自9月中旬开始,9月底前结束。
检查调研过程中,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向检查组反映有关问题,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检查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75-8320033 8252733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