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500011640257X/2025-00109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财政 |
发布机构 | 通辽市财政局 | 文 号 | 通财〔2025〕97号 |
成文日期 | 2025-02-0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500011640257X/2025-0010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通辽市财政局 |
文 号 | 通财〔2025〕97号 |
成文日期 | 2025-02-0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时间:
2025-02-27 11:14
信息来源:
政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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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司法局:
2025年市本级预算已经通辽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批复你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请认真组织执行。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473.85704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599.13742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90.313436万元;
9.其他收入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384.406186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总计5473.85704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4599.13742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
5.单位资金490.313436万元;
6.年终结转结余 0万元。
(三)转移支付预算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二、严格执行部门预算
(一)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组织各项非税收入,按照预算科目、级次、缴库方式和期限,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并按规定用途管理和使用预算资金,严禁坐收坐支。
(二)严格执行支出预算,硬化预算约束。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科目和数额使用预算资金。对基本支出中的工资、津补贴,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执行,不得随意提高标准或扩大发放范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要严格按照各类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对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使用范围;对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非重特大事项,一律不准调整经人代会审议批准的预算;确因工作任务增加或调整而引起的新增支出,要按程序报批。
(三)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事业。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确保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出国(境)经费等支出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面积、超标准装修,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公务用车,由市本级车辆编制管理部门核定车辆编制。其他机动车辆、设备购置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效率、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
(四)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对年初预算已明确的项目,各部门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和地区,同时尽早制定预算执行的量化目标计划,将责任落实到项目主管单位、具体执行单位和负责人。已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专项资金,预算批复后要及时下达。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快支出进度,原则上年底前都要列支,凡未列支形成结转资金的全部清理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管理,并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适当缩减部门专项资金规模。
(五)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健全预算绩效管理。2025年市财政将加大对各部门预算执行的督查力度,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跟踪问效机制。同时,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强化事中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预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预算调整建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做好所属单位预算批复及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一)做好预算批复工作。请你部门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接到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所属单位预算完整地批复到具体单位。同时,将批复文件及有关情况报市财政局对口科室。
(二)做好预算公开工作。部门预算批复后,除涉密部门外,本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财办发〔2019〕42号)、《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25号)及《通辽市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财预﹝2017﹞78号)要求,在市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20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和市财政局网站同步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属单位的完整预算);没有门户网站的,应当在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和市财政局网站上同步公开预算。公开的报表由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导出,不得随意变更,没有内容的要列出空表并做说明,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格式规范。在公开预算报表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各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密内容除外)应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预算后20日内由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和市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的报表由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导出。各部门所属单位无门户网站的,统一在上级主管部门网站、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和市财政局网站公开,公开要求与上述部门预算公开相同。各部门要做好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监督指导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报质量。在编报2025年部门预算过程中,部分单位存在填报数据不准确、资金安排不合理、申报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加大了部门预算编审难度,影响了市本级部门预算整体汇编工作。希望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报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的严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保证部门预算按规定时限上报、审核、批复。以后年度凡因部门提供数据不实、不完整、不规范导致漏报、少报而影响年度部门预算的,财政部门将不再予以调整。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