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500011640257X/2025-00813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2-30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500011640257X/2025-0081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2-30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25-2026年通辽市本级补充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30 16:28

信息来源:

通辽市财政局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5-12-30 16:28


信息来源:

通辽市财政局



分享到:

市直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厅、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本级党政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办发2014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我市通过补充征集的方式,已确定4家宾馆为通辽市本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并经自治区财政厅审核确认通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各预算单位召开各类会议应选择通辽市本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二、通辽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定。

三、定点场所收费标准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不得变动,遇有定点场所条件改善、星级档次提高等情况,可以申请调整收费标准,待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

四、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会议费综合定额以《通辽市本级党政机关会议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为上限,由各单位在年初预算经费中据实列支。

五、申请支付会议经费时,单位需提供会议通知、会序册、签到簿、定点场所出具加盖公章的支出明细单、租车协议等有效证明资料。

附件:通辽市本级党政机关2025-2026年补充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汇总表.xls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