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通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9-01 0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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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就《通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二、出台背景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我局由法制科牵头,各起草科室配合,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及以财政局名义制发的4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通知》。
二、主要内容
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将通辽市财政局2022年12月31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列为清理范围,重点审查其有无与上位法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有无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市场主体义务的情况。经清理,决定对4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有效,对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并将目录以《通知》公开发布施行。
解读单位:通辽市财政局
解读人:张永梅
联系方式:0475-88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