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9 10:28

信息来源:

通辽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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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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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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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创新工作形式,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形式不断丰富,公开质效进一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制定主动公开文件194条,其中:部门主动公开文件190 个,规范性文件4条。全年通过网站公开政务信息653 条,其中:财政动态530条,财政数据14条,政策法规14条,政策解读14条,通知公告81条。法定主动公开信息227条,其中:预决算公开20条,部门主动公开文件190 条,财政收支情况12 条,重点项目5条。政务咨询答复21条,征集调查8次,行政执法公示4 条,普法专栏信息50 条。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政务信息1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2条,其中:受理自然人申请12,办结11条,结转下年度办理1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财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传播政策的重要手段,由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按要求定期整理公开内容,经分管领导审阅后由信息中心统一上传发布。结合财政信息工作,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通辽市财政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办公室及时收集市委、市政府、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下发、旗县市区上报以及相关单位和部门之间横向交流的信息各科室单位负责收集局内各科室单位有关工作和参加相关会议、调研、检查等形成的信息网络技术科从互联网及相关媒体搜集整理社会财经新闻,定期在网站发布,让广大群众第一时间了解财政政策、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平台内容,规范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工作信息发布,抓好事项清单、权责清单、政策文件、重点项目及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政策规范性文件及时在网站发布,并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管理,办公室定期更新公众号,市财政局信息被市级以上网络报刊采用34条,其中中国财政公众号采用2条,《内蒙古日报》采用1条,《通辽日报》及微信公众号采用26条,自治区政府网站等网络平台采用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及时做好网站留言、已申请公开各类事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7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0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细化,尤其是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领域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从贴近群众角度,政策解读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微信公众号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  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全面了解掌握群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全面细致谋划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全面公布有关信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知晓率和政务服务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的规定,严格执行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提高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力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重点公开社会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把政府网站打造成权威信息发布、全面政策解读和及时回应关切的平台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让广大群众第一时间掌握各项财政政策二是从解读质量、解读实效、解读形式和发布渠道等多个角度全面提高政策解读工作,创新解读传播形式,通过实质性、形象化、通俗化语言,对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决策依据、目的意义、重要举措等进行全方位解读,让人民群众看得懂”“能明白”“信得过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真正做到知晓政策、弄懂政策、享受政策。三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准确回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站网民留言,做好政策咨询解答,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通辽市财政

                               20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