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7 10:17

信息来源:

通辽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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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通辽市财政局网站(https://czj.tongliao.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通辽市新城区行政中心7;联系电话:0475-577668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紧密围绕财政部门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


开,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机关简介方面,及时更新领导简介及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内容;财政数据公开方面,按月在网站公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增减情况和收支结构,并及时在各类媒体对重要节点收支情况进行宣传报道;主动公开文件方面,制发主动公开文件19个,其中:政策文件18个,规范性文件1个;主动公开信息方面,公开信息23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公开168条,政策解读2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数据12条,建议提案办理13条,行政事业性收费6条,重大民生信息3条,政务咨询答复20条,征集调查5次,行政执法公示2条;建议提案办理方面,承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44件,承办六届四次人代会议建议4件,全部按期办结,并按要求在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财政局积极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断强化服务理念、提高办理时效,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5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7条,其中:本年受理自然人申请16条,上年结转办结1条,结转下年度办理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等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财政政策和工作动态,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全年通过网站发布了财政动态67条,图片新闻42条,通知公告4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政务信息15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优化官方网站功能布局,按相关要求更新、升级网站页面,并增设了“财会监督”专题专栏,为公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渠道。二是加强微信公众号运营,定期发布财政政策和解读,设置自动回复功能,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升用户体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定期对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通过定期提醒、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6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对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和社会满意度关注不够。

2.网站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1.全面了解掌握群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及时更新公布相关信息,回应公众关切,提高信息公开知晓率和政务服务满意度。

2.优化信息报送审核及发布流程,定期通报信息更新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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